导致死亡、疾病和贫困的主要原因
烟草流行是这个世界迄今所面临的最大公共卫生威胁之一,每年使世界各地800多万人失去生命,其中有700多万人缘于直接使用烟草,有大约120万人属于接触二手烟雾的非吸烟者。
在世界11亿吸烟者中,约有80%生活在烟草相关疾病和死亡负担最沉重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烟草使用将家庭支出从食物和住所等基本需求转移到烟草上,从而加剧了贫困。这种消费行为很难遏制,因为烟草太容易使人上瘾。
烟草使用的经济成本是巨大的,包括治疗由烟草使用引起的疾病的大量卫生保健费用,以及由可归因于烟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造成的人力资本损失。
在一些国家,贫困家庭的儿童被雇佣从事烟草种植,为家庭增加收入。这些儿童特别容易罹患“烟草萎黄病”,即处理湿烟叶时因皮肤吸收尼古丁所导致的疾病。
监测是关键
良好的监测可以跟踪烟草流行的规模和特点,并指明如何对政策作出最佳调整。仅有三分之一的国家(代表世界人口38%)监测烟草使用,至少每五年重复一次具有全国代表性的青少年和成人调查。
二手烟雾会导致死亡
二手烟雾指人们燃烧卷烟、比迪烟和水烟等烟草制品时弥漫在餐馆、办公室或其他封闭空间内的烟雾。在烟草烟雾中约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至少250种已知有害,至少69种已知可致癌。
二手烟草烟雾没有安全接触标准。
- 对于成人,二手烟雾可引起严重的心血管病和呼吸道疾病,包括冠心病和肺癌。对于婴儿,二手烟雾会增加婴儿猝死的风险。对于孕妇,二手烟雾可导致妊娠并发症和低出生体重。
- 在公共场所近半数儿童经常呼吸遭受烟草烟雾污染的空气。
- 二手烟雾每年导致大约120万人过早死亡。
- 每年有6.5万名儿童死于二手烟雾引起的疾病。
每个人都应有权呼吸无烟雾的空气。无烟法律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很受欢迎,既不损害企业又能鼓励吸烟者戒烟。
有超过16亿人(占全球人口22%)受到国家全面无烟法律的保护。
烟草使用者需要戒烟帮助
研究表明,很少有人了解烟草使用的具体健康风险。例如2015年在中国进行的全球成人烟草调查显示,只有26.6%的中国成年人相信吸烟会导致肺癌、心脏病和中风。
在了解烟草危害的吸烟者中,多数都希望戒烟。咨询和药物治疗可使烟草使用者的戒烟成功机会增加不止一倍。
只有23个国家(代表世界人口的32%)向本国吸烟者提供全面戒烟服务,为其报销全部或部分戒烟费用。
图片健康警示很有效
有力的反烟草大众媒体宣传运动和图片健康警示可防止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使用烟草,并增加戒烟人数。
图形健康警示可以通过规劝吸烟者不在家里吸烟来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还可提高对无烟法律的遵守。巴西、加拿大、新加坡和泰国在采取图片健康警示后进行了研究,结果一致表明图像警示大大提高了人们对烟草使用危害的认识。
拥有世界半数以上人口的91个国家达到了图形健康警示的最佳做法标准。这包括以当地语言标示警语,并且要平均覆盖烟草制品包装正面和反面的至少一半。
大众媒体宣传运动可促进保护非吸烟者,并可劝阻人们使用烟草,从而降低对烟草的需求。
39个国家(人口约为17亿)在过去两年中至少开展了一项强有力的大众媒体禁烟宣传运动。
禁止烟草广告可减少消费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通过有效招募新的烟草使用者和劝阻烟草使用者戒烟来增加和维持烟草使用。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可以减少烟草消费。全面禁令包括禁止各种直接和间接的促销形式。直接形式,除其他外,包括在电视、广播、印刷出版物和广告牌上作广告,而间接形式主要包括品牌延伸、免费分发、价格折扣、在销售点展示产品、假冒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之名进行赞助和促销活动。
只有48个国家(占世界人口的18%)完全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税收可有效减少烟草使用
烟草税是减少烟草使用最有效的途径,特别是对青少年和低收入人群而言。烟草税增加10%,可使高收入国家烟草消费降低约4%,使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降低约5%。
即使如此,很少有国家采取征收高烟税措施。只有38个国家(占世界人口14%)对烟草制品征收至少为零售价格75%的烟税。
现有数据表明,烟草税收入平均为烟草控制活动支出的250倍。
必须阻止烟草制品非法贸易
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是引起全世界关注的主要卫生、经济和安全问题。据估计,全球消费的卷烟和烟草制品中有十分之一属于非法。非法市场得到了各类行动者的支持,从小商贩到参与军火和人口贩卖的有组织犯罪网络不等。
避税(合法)和逃税(非法)对烟草控制政策的效力造成不利影响,特别对于提高烟草税而言。这些活动的范围从在低税区购买烟草制品等合法行动,到走私、非法制造和假冒烟草制品等非法行为。
烟草业和其他方面的人士往往认为,对烟草制品实行高税收做法会导致逃税现象。然而,有证据显示,治理不力、腐败现象猖獗、政府对处理非法烟草的承诺不够坚定、海关和税收管理不善以及烟草制品非正式分销渠道等非税收因素往往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烟草业虽然公开声明支持打击非法贸易的行动,但其幕后行为却大不相同。法庭诉讼后公布的内部行业文件表明,烟草业积极助长了全球非法贸易。烟草业还努力阻止实施提税和图片健康警示等烟草控制措施,误导性地辩解说这些措施会助长非法贸易。
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即使提高了烟草税和烟草价格,也可成功解决非法贸易问题,促使增加税收并减少烟草使用。实施和执行强有力的措施来控制非法贸易,可提高大幅增加烟草税和价格以及强有力的烟草控制政策的有效性,从而减少烟草使用及其健康和经济后果。
目前的广泛共识是,控制非法贸易对烟草控制和公共卫生有益,并为政府带来更广泛的利益。重要的是,这将减少由烟草使用带来的过早死亡,并提高政府税收收入。遏制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是一项卫生工作重点,且这一目标可以实现。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改进国家级和次国家级的税收管理体系以及国际合作。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的《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是减少烟草使用并降低其健康和经济后果的供应方重要政策。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要求采取一系列广泛的与烟草供应链有关的措施,包括颁发烟草制品进出口和生产许可证;建立跟踪和追溯系统,并对那些非法贸易的责任者加以刑事制裁。议定书还将非法生产和跨界走私定为犯罪。《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是《公约》的第一项议定书,于2012年11月在大韩民国首尔举行的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18年6月生效。
新型烟草制品
加热烟草制品
加热烟草制品通过加热烟草或激活含有烟草的装置产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学物质的雾气(例子包括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的iQOS、日本烟草国际公司的Ploom、英美烟草公司的glo和PAX Labs公司的PAX)。这些雾气由使用者在吸吮或抽吸某种器具的过程中吸入。它们含有高度致瘾物质,即尼古丁和非烟草添加剂,并且通常带有香味。这种烟草的形式可包括特别设计的卷烟(例如“加热棒”、“Neo sticks”)或烟弹或烟块。截至2019年7月,加热烟草制品通过互联网、促销活动、旗舰店、超市、购物中心和社交媒体在世卫组织所有六个区域40多个国家营销。
尽管声称能“降低风险”,但没有证据表明加热烟草制品比传统烟草产品的危害更小。加热烟草制品含有卷烟烟雾中没有的化学物质,可能会对健康产生影响。对行业数据的独立评估显示,20多种有害和潜在有害的化学物质明显高于作为参照的卷烟烟雾。此外,这些制品变化很大,在这些制品的释放物中发现的一些有毒物质是致癌物质。目前,尽管加热烟草制品的释放物含有有害和潜在有害的化学物质(1),但关于这些制品产生的二手释放物的影响还没有充分证据。有必要进行独立研究来评估接触加热烟草制品释放物的旁人所面临的风险。
烟草的毒性是固有的,甚至在其自然形态中也含有致癌物质。世卫组织认为,所有烟草使用形式,包括使用加热烟草制品都是有害的。因此,根据《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卫组织框架公约)和国家法律,加热烟草制品应遵守适用于所有其他烟草制品的政策和监管措施。这得到了最近举行的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有关决定的支持,希望各国尽可能将世卫组织框架公约全面适用于加热烟草制品。
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
对世卫组织而言,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不构成烟草制品,因为它们不含烟草,仅含尼古丁。然而,它们仍然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是一种装置,通过加热溶液(电子烟液)产生雾气供使用者吸用。按含量排列的溶液主要成分包括丙二醇,可能还有甘油和添味剂。电子卷烟(也称为“e-cigs”、“vapes”、“e-hookahs”或“vape pens”)产生有毒物质和释放尼古丁的方式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在设计、电池电压、单元电路、修改可能性以及与尼古丁以外物质一起使用的适应性方面存在不同。
自2012年上市以来,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销售额迅速增长: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268.4亿美元(2)。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广告、营销和促销通过主要依赖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渠道同样得到迅速发展(3)。围绕这些制品的大部分营销令人对以青少年为目标的欺骗性健康效益宣传、欺骗性戒烟功效声明(尤其是口味的使用)表示关切。
目前仍不清楚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长期健康影响,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迄今为止,诸多方面对来自化学和毒物学研究的经验证据,以及少量临床研究进行审查后都或多或少地发出了警告,指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并非无害,但通常没有卷烟危险。这些警告尤其包括:
- 在青少年和孕妇中,使用任何形式的含尼古丁制品,包括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都不安全。
- 对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所有使用者来说,他们吸入的雾气含有有毒物质,可能会增加患癌症、心血管病或肺部疾病的风险。
- 吸入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使用者呼出的雾气会增加不吸烟者和旁人对尼古丁和一系列有毒物质的暴露量,以致超过现有的参照水平。
- 存在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爆炸以及尼古丁意外中毒有关的安全隐患。曾经发生过有缺陷的电子卷烟电池在充电时导致火灾和爆炸的案例。
关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是否是一种有效的戒烟工具以及是否最终可能导致吸烟的问题,存在很大争议。目前回答这两个问题还为时过早。
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通过了FCTC/COP7(9)号决定,请缔约方考虑采用(在提交给同一届会议的报告中提出的)一些监管措施,包括根据各缔约方的本国法律和公共卫生目标,禁止或限制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电子非尼古丁传送系统的制造、进口、分销、展示、销售和使用。世卫组织建议,如果国家选择允许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进入其市场,则应根据以下四个主要目标对产品进行管制:
- 防止不吸烟者、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开始吸烟;
- 将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使用者的健康风险降至最低,并保护非使用者免受其释放物的影响;
- 防止使用关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未经证实的健康效益宣传;和
- 防止控烟工作受到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相关的所有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包括烟草业利益的影响。
世卫组织的应对
烟草造成的人类和经济悲剧规模令人震惊,但也是可以预防的。大型烟草公司,连同所有烟草制品生产商,在尽力掩盖其制品的危害,而我们则在予以反击:2003年,世卫组织会员国一致通过了《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卫组织框架公约)。该公约自2005年生效以来,现已拥有181个缔约方,覆盖世界90%以上的人口。
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的利益之间存在着根本和不可调和的冲突。烟草业生产和推广的产品经科学证明会使人上瘾、导致疾病和死亡并引发各种社会弊病,包括会加剧贫困。因此,各国应尽最大可能防止烟草业干扰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公共卫生政策。
世卫组织框架公约是促进公众健康的一个里程碑。该条约以证据为基础,重申了人人享有最高健康标准的权利,为国际卫生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为遵守条约制定了高标准
2007年,世卫组织为扩大实施框架公约中关于减少需求的主要条款,采用了一种实用的、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这就是MPOWER。每项MPOWER措施都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至少一个条款相对应。
MPOWER的六项措施是:
- 监测烟草使用与预防政策
- 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
- 提供戒烟帮助
- 警示烟草危害
- 确保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 提高烟税
世卫组织自2007年以来一直在监测MPOWER政策。有关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烟草控制进展的更多详情,请参阅世卫组织关于全球烟草流行的系列报告。
(1) iQOS: evidence of pyrolysis and release of a toxicant from plastic
(3) Huang J, Kornfield R, Szczypka G, Emery S. A cross-sectional examination of marketing of electronic cigarettes on Twitter. Tobacco Control. 2014; 23 (suppl 3): iii26-iii30